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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健壯/停止抓狂停止仇恨

反對黨杯葛執政黨,立法權對抗行政權,均屬民主政治的必然;但美國眾議院以機關之名循司法途徑控告歐巴馬總統,卻是美國自立國以來前所未有之事。

美國歷史上過去曾有國會特別委員會控告總統的先例,例如參議院水門案調查委員會控告尼克森拒交錄音帶。也有國會議員聯名或個別控告過總統,例如雷根曾多次被議員聯名控告違反戰爭授權法案,以及柯林頓曾被同黨眾議員控告入侵利比亞違憲等等。但共和黨掌控的眾議院最近票決,以眾院名義控告歐巴馬濫權,卻創下美國憲政史上的先例。

眾院控告歐巴馬的理由,表面上是指控他違反「歐記健保法」,未依法強制雇主替員工購買保險;但真正原因卻是共和黨對歐巴馬無視於國會角色,動輒以行政命令治國的方式已忍無可忍,才決定以司法手段凸顯他濫權違憲的作為。

發布行政命令是美國總統的一項特權,通常出現於國家處於戰爭或緊急狀態之時。歷任總統中以羅斯福發布行政命令次數最多,十二年內高達三五二二次;歐巴馬五年半任內,迄今卻祇有一八三次,其實比布希與柯林頓都要少得很多。

但何以共和黨掌控的眾議院,仍要控告歐巴馬以行政命令濫權?關鍵在於共和黨雖在眾院事事杯葛白宮,讓歐巴馬在國會寸步難行;但連任後的歐巴馬卻完全不甩國會,在許多兩黨極端對立的政策上,例如健保、移民、最低工資與能源等法案,都不待立法完成而逕自以行政命令執行,讓共和黨的國會阻擋戰術失靈,而不得不另闢司法戰場,升高兩黨對抗的態勢,以有利於年底期中選舉的選情。

然而,歐巴馬卻反駁,他以行政命令治國乃被迫使然,因為國會應為而不為,或者應為而遲為,都讓國事幾近停擺,「他們之所以抓狂告我,是因為他們什麼事都不做,而我則做了我該做的事」。

共和黨自歐巴馬上台後,一直以「讓歐巴馬失敗」為最高戰略目標;上次期中選舉取得眾院多數後,被右翼茶黨挾持的眾議院,跟白宮更對立到水火不容的地步。八○年代的民主黨眾院議長歐尼爾(Tip O'Neill),雖然把雷根「當成沙包打」,但兩黨合作治理國政的傳統卻未曾間斷,不像現在共和黨把歐巴馬當成敵人打,不但改寫了政黨政治的古典定義,更嚴重扭曲了兩權分治的民主原則。

眾院控告歐巴馬濫權的司法訴訟,雖然勝算機會微乎其微,但年底期中選舉後,一般預料共和黨很有可能在參眾兩院都變成多數黨,屆時歐巴馬所剩任期雖已無多,但共和黨將變本加厲杯葛他,乃屬預期中事;甚至在訴訟之後,共和黨另提彈劾案,也不會令人意外;歐巴馬雖有行政命令特權,但他究竟還能有多少作為也不難想像。

台灣的政治現實,雖與美國不盡相同,但政黨政治已變質,不具備兩黨合作的內涵,兩權分治原則已嚴重扭曲,造成立法權應為而不為或應為而遲為,卻是兩國皆然。但歐巴馬尚有行政命令特權在手,馬英九卻兩手空空一無所有,祇能眼睜睜受制於國會而一籌莫展。

共和黨以多數黨挾持眾院控告總統,以及國民黨是多數黨卻讓國會受制於少數黨,都是政治史上罕見的特例;但熱衷於鬥爭的政客即使再怎麼不仁,難道不能像歐巴馬所說「停止抓狂」、「停止仇恨」,「大家一起來完成一些正事」嗎?

(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)

【2014/08/03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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