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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你搞懂服貿爭議 別只看懶人包

2014年03月22日13:00  

資訊永遠不會對稱!由於政府欠缺溝通技巧,讓民眾對《海峽兩岸服貿協議》疑慮重重,網路上各類服貿懶人包瘋傳,其中有些質疑確有道理,有些誤解值得釐清,以下是《蘋果》針對大家較關注的服貿爭議,詢問學者及主管機關之後,所做的綜合整理簡要。

面對服貿爭議,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昨天深夜受訪時,語重心長說,政府在談判前未能與各產業工會、公會充分溝通、聽取心聲,如今造成極大疑慮,「並不是特定官員說對台灣沒有影響,就沒有影響」,他認為政府有必要將鵩貿交付國會逐條審查,若能比照ECFA,提出一份服貿早收清單,並妥善研擬配措措施,民眾才能安心。

而各界要求逐條審查的服貿協議內容又是如何?建議大家除了先看看以下概略說明之外,進一步參考本文附加的網址,查閱有關兩岸ECFA、兩岸服貿、中國與他國簽署FTA、兩岸加入WTO相關承諾表等詳實訊息,有助大家自主查詢及研究,別只依賴懶人包,因為資訊不會自己來找你,你必須掌握方法,自己去研究資訊。(財經中心)


【質疑有理】
 
■中國與多國簽服貿,對台開放不如港澳、東協、巴基斯坦
 
─是的,中國目前與東協、新加坡、巴基斯坦、紐西蘭、智利、秘魯、哥斯達黎加、冰島及瑞士簽署自由貿易協定(FTA),與港、澳簽署CEPA,與台灣則簽署ECFA,至於兩岸服貿及貨貨協議,均為ECFA的後續談判。
─中國與東協等國大多簽署全面性的FTA,整合貨物及服務貿易開放,網購、宅配等跨境消費的幅度也優於服貿。
─台灣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規無法鬆綁,全面談判涉及層面太大,因此先談投資保障、再談服貿、貨貿。
(請參考:中國自由貿易網http://fta.mofcom.gov.cn/flash1.shtml、我國ECFA專區http://www.ecfa.org.tw/SerciveTradeAgreement1.aspx?pid=7&cid=26&pageid=0
 
■兩岸談判不對等,台對中開放程度較大
 
─的確,兩岸同為WTO會員,在服貿協議談判過程中,立足點的確不同,台灣是以WTO已開發、中國以WTO開發中會員身分對談。
─就項目來看,中國開放80項服務業市場,幅度大於台灣的64項,但如今中國躋身經濟強權,雖看似開了大門,實質釋出利益恐怕有限,有待政府進一步說明。
(有關WTO,請另參考:經濟部國貿局WTO入口網站http://www.trade.gov.tw/cwto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354&pid=312950&dl_DateRange=all&txt_SD&txt_ED&txt_Keyword&Pageid=0

■香港簽CEPA後,房價高漲,薪資停滯,人才流往中國,台灣恐步後塵
 
─服貿立意雖佳,對於台灣民眾憂心的相關問題,政府未能在公聽會中,有效說服民眾,亦未針對引發憂慮較大的印刷、美髮美容、翻譯、洗衣、文創、運輸等各類產業及小型或微型企業主,提出市場開放之後的配套措施,引發台灣恐將走向香港化的疑慮。
─推動服貿逐條審查,是當務之急。
(有關中港CEPA,請看:http://fta.mofcom.gov.cn/cepa/cepa_jianjie.shtml) 

【釐清誤解】
 
■兩岸談服貿是黑箱作業
 
─國際間談判,通常先假設模擬,確定哪些可讓步,哪些絕不開放,運用談判策略,雙方「Gvie and Take(取捨)」有歧見,就需要多次談判,以達共識。
─無人知道最終談判結果會如何,因此不宜指兩岸服貿為黑箱作業,可惜政府溝通能力太差,讓重大經濟議題變成政治議題

服貿通過,中國勞工會大舉攻台,陸幹家人也會來台
 
─服貿並未開放中國勞工來台,而是要中國服務業主帶錢來台灣雇用本地人
─內政部官強調,目前僅具有台灣身分的民眾之中國配偶,才能申請來台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,陸幹來台不能設籍、不能領身分證,其家人根本不可能來台依親。
(可查詢內政部移民署法規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immigr-law/cp.jsp?displayLaw=true&lawId=8a8a99f139c407590139d224c5f40007
 
■開放項目太多,政府賣台
 
─並非如此。中國對台開放80項服務業市場,超過中國對WTO承諾,台灣則對中國開放64項,其中電子、金融、運輸並非初次開放,而是進一步開放,稱不上賣台
(有關台灣加入WTO,請看經濟部國貿局WTO入口網站http://www.trade.gov.tw/cwto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354&pid=312950&dl_DateRange=all&txt_SD&txt_ED&txt_Keyword&Pageid=0,有關中國對WTO服務業市場開放承諾內容,可參考中經院WTO專頁http://www.wtocenter.org.tw/SmartKMS/do/www/readDoc?document_id=6382、中國商務部WTO/FTA諮詢網http://chinawto.mofcom.gov.cn/article/f/v/200605/20060502185478.shtml

 
■國際自由貿易談判,多先談貨貿、再服貿,兩岸服貿違此慣例
 
─中國與各國簽FTA,的確是從貨貿、投資保障再到服貿談判,分階段簽署各項協議,最後整合完成FTA簽署;中國與台灣雖先談服貿、再談貨貿,但事實上,兩岸簽署ECFA時,有關早收清單及降稅安排,已蘊含貨貿精神。 

■中國與香港簽CEPA,開放程度高於台灣
 
─由於香港已回歸中國,中國自然願讓利。雖然中對港開放1369項,遠較對台80項多,但香港早對世界開放服務業,中國受惠大於兩岸服貿。
此外,儘管中國對台開放項目較少,但台灣比香港多取得經營電子商務、村鎮銀行、證券期貨合資公司持股比逾50%等開放項目。
 
◎建議綜合參考資訊:
找中國與他國簽署FTA文本、中港澳CEPA相關內容,請上中國自由貿易網http://fta.mofcom.gov.cn/flash1.shtml
找兩岸ECFA及服貿協議文本相關內容,請上政府ECFA專區http://www.ecfa.org.tw/SerciveTradeAgreement1.aspx?pid=7&cid=26&pageid=0、中國商務部ECFA專頁http://tga.mofcom.gov.cn/article/zt_ecfa/
找台灣加入WTO相關內容,請上經濟部國貿局WTO入口網站http://www.trade.gov.tw/cwto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354&pid=312950&dl_DateRange=all&txt_SD&txt_ED&txt_Keyword&Pageid=0
找中國加入WTO相關承諾,請上中國商務部WTO/FTA諮詢網http://chinawto.mofcom.gov.cn/article/f/v/200605/20060502185478.shtml、中經院WTO專頁http://www.wtocenter.org.tw/SmartKMS/do/www/readDoc?document_id=63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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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型企業對服貿協議存有高度疑慮,政府實應細說分明。圖為印刷廠工作情形。唐紹航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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